活動宗旨
台北市電影委員會 ( 以下稱「執行單位」)為促進產官學界密切對話交流,協助將國內創新能量推向產業,辦理第十四屆「金片子大賽」( 以下稱「本活動」),以發掘海內外影視優秀人才,透過競賽培養影視新秀,提升國際視野。
獎勵方式
⚫ 各獎項名額與各獎項總獎額如下表 :
國內競賽 ( 單位 : 新臺幣/元 )
一般獎 金片子金獎 1 名 600,000
一般獎 金片子銀獎 1 名 200,000
一般獎 金片子銅獎 1 名 100,000
個人獎 最佳導演 1 名 10,000
個人獎 最佳劇本 1 名 10,000
個人獎 最佳男演員 1 名 10,000
個人獎 最佳女演員 1 名 10,000
個人獎 最佳攝影 1 名 10,000
個人獎 最佳美術設計 1 名 10,000
個人獎 最佳音效 1 名 10,000
個人獎 最佳剪輯 1 名 10,000
特別獎 最佳動畫獎 1 名 10,000
特別獎 最佳紀錄片獎 1 名 10,000
特別獎 美亞娛樂觀眾票選獎 1 名 20,000
特別獎 金片子放映室人氣獎 1 名 10,000
國際競賽 ( 單位 : 美金/元 )
一般獎 評審團國際競賽首獎 1 名 3,000
活動內容
一、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 國內競賽組不設限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應具備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持有有效中華民國居留證,其餘工作人員不限國籍。
(二) 國際競賽組不設限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參賽作品之著作人須上傳護照影本。
(三) 國內競賽組與國際競賽組請擇一組別投件報名。
二、報名文件須知
(一) 報名競賽之應備文件 :
1. 報名表 : 包含參賽者基本資料、參賽作品之劇情簡介、演職人員表 ( 含工作人員表、主要演員飾演角色對照表 );國際競賽組須另附中文或英文對白本。
2. 參賽影像作品乙份。
3. 「參賽作品授權同意與切結書」乙份 ( 填寫後掃描上傳 )。
4. 參賽影像作品之封面海報 ( 直、橫式各一 ),以及橫式劇照 5-10 張。
(二) 國內競賽組報名個人須上傳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居留身分證明影本;公司須上傳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立案相關證明。國際競賽組報名須上傳護照影本。以上證件須標註參加 2024 金片子大賽使用。
(三) 報名時請務必提供正確聯絡資訊,若聯絡資訊有誤或不全視同失格,不另行通知,所有聯絡資訊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四) 報名文件不全者,執行單位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受理報名。
三、 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期限 : 自本辦法公告日起至 113 年 8 月 12 日(一)止,逾期不受理報名。
(二) 報名方式 :
須於活動報名連結 ( https://www.filmcommission.taipei/golden.aspx ) 填妥報名資料,連同參賽影像作品,以及相關應備文件一起上傳。
(三) 本活動主題不限,惟須符合「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之保護級及普遍級之要件,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四) 報名本活動之參賽作品須符合以下規定 :
1. 片長 ( 含片頭、片尾 ) 以 15 分鐘內為限。
2. 作品於 113 年 6 月 5 日前未曾獲得國內短片或微電影徵選獎項,惟獲獎金額及等值獎品在新臺幣 3 萬元 ( 含 ) 以內,則不在此限。
3. 作品須為 112 年 5 月 1 日以後攝製完成,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不同版本重複報名本競賽。
4. 作品須加印正體中文字幕,非華語發音之影片須有中文或英文字幕。
5. 作品最佳規格為 FHD1920X1080/影片速度 : 24 格/聲音 : 24bit 或 48bit須以mpg 或.mp4 格式儲存,以利入圍影展播映;如規格不符,執行單位有權不予於入圍影展播放。
6. 作品封面海報須以 A4 尺寸儲存 ( 21×29.7cm ) jpg 格式,直、橫式各一;橫式劇照 5-10 張,尺寸不限,惟每張檔案大小至少 2M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