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務公告】【師培中心】申請師培教育學程(第二專長)上學期成績與操性須符合標準

系上大學部、碩士、碩專、博士生對有興趣加入教程者務必留意(本)上學期學業與操性成績。

初審甄選條件為本校具備經教育部核定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所列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所(含輔系)資格大學部及碩、博士班(含在職進修學位班、僑生、港澳生、外國學生,不含延修生)

在校生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大學部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65 分或班級排名達前 50%。

(二)碩、博士班(含在職進修學位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75 分。

(三)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 80 分以上(採四捨五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