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學雜費減免

  1. 112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學生學雜費優待減免申請,自113年1月3日開始,至113年2月7日截止,補申請時間為2月15日至2月23日。寒假全校教職員共同休假日為113年2月1日至113年2月14日,教職員共同休假日期間恕不受理。
  2. 相關申請資格請查詢學務處網頁,並請同學在2月7日前完成申請,以免影響註冊或就學貸款之申請作業。
  3. 依教育部規定,各類學生學雜費優待減免、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僅能擇一選擇申請。
  4.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台北校區02-28824564轉2236林鈺庭老師,或桃園校區03-3507001轉3181 許依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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