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各學系轉系(學位學程)申請已開始,相關規定( 轉系考試方式及成績採計標準、名額 )已在教務處網頁公告,各學系若遇有學生學習困難之情事,但不符合各學系規範之資格標準,得輔導學生申請降轉 ( 即升大二同學降轉至大一,即升大三同學降轉至大二 ) 。以避免學生因志趣不合,學習意願不高,而造成成績不及格過多等情事發生。
有關 112學年度第2學期各學系申請轉系,重要事項日程表如下:
※112年11月23日至11月28日止,各學系受理轉系申請
【 上網填寫電子化表單 — 大學部 大一學生轉系( 學程 )申請單或大學部轉系( 學程 )申請單 – 非大一學生 】
※112年12月1日至12月5日止,轉系考試。並請於12月5日下班前繳交轉系成績。( 記得系主任簽名,並蓋系章 )
※轉系核准名單,預計12月22日公告,屆時請至教務處網站查詢。
※轉系核准名單,預計12月22日公告,屆時請至教務處網站查詢。
注意事項
1.依「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十條規定,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故「個人申請離島外加名額生」不得申請轉系。
2.學士班一年級學生,因其就讀學系與志趣不合(須檢附生涯探索證明)或因基礎專業素養不足( 期中考不及格學分數達當學期修讀總學分數二分之一 ),以致無法繼續就讀等特殊情形,始得申請轉系。
3.電子表單需檢附「學生申請轉系原系輔導記錄表」 (詳如附件或至教務處下載區) 和 「成績單」( 同學自行申請 )
1.依「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十條規定,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故「個人申請離島外加名額生」不得申請轉系。
2.學士班一年級學生,因其就讀學系與志趣不合(須檢附生涯探索證明)或因基礎專業素養不足( 期中考不及格學分數達當學期修讀總學分數二分之一 ),以致無法繼續就讀等特殊情形,始得申請轉系。
3.電子表單需檢附「學生申請轉系原系輔導記錄表」 (詳如附件或至教務處下載區) 和 「成績單」( 同學自行申請 )